根据工作计划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从高等院校、国家机关或企、事业单位选派若干名在职人员赴日本攻读硕士学位,为期12个月,学习语言为英语
一、简介
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将从高等院校、国家机关或企、事业单位选派若干名在职人员赴日本攻读硕士学位,设行政、地方行政、法律、经济管理四个课程,各课程均为英语授课。
二、选派计划
1.招生规模
无固定名额。日方面向全球选拔,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录取。
2.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
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,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
3.选派专业及留学院校(有指定留学院校,无需自行联系)
行政、地方行政课程: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
法律课程:九州大学
经管课程:一桥大学
4.资助内容
日方免收学费,并提供在日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。
三、申请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热爱祖国,具有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2.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3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申请时应为高等院校、国家机关或企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,大学本科(含)以上毕业。
4.身体健康,心理健康。
5.各课程具体要求:
* 行政及地方行政: 1981年10月2日以后出生者;高等院校、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;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;TOEFL-iBT79分、IELTS(Academic)6.0 以上或具有相应的英语语言能力。
* 法律: 1981年10月2日以后出生者;高等院校、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,从事相关工作满四年以上;TOEFL-iBT80分(ITP550分)、IELTS6.0以上。
* 经管: 1981年9月2日以后出生者;国家机关或企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,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;TOEFL-iBT100分(CBT 250分、PBT600分)、IELTS7.0以上或具有相应的英语语言能力;有GMAT、GRE成绩者优先,无GMAT、GRE成绩者,日方评审时将加试笔试。
注意:托福、雅思成绩需在2年内,GAMT或GRE成绩需在5年内,如申报时成绩过期或暂无成绩,可在将有关英语证书提交的同时,由推荐单位出具相当于申报要求英语水平的补充证明。
四、申请办法
1.申请时间及方式
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,按照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,于2020年12月1-7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 进行网上报名,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(以下简称受理单位)提交申请材料。
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、师德师风/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,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。
2.申请受理方式
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(单位、部门)的申请。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。
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,于12月22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、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统一寄(送)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。
五、评审及录取
1.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。
2.日方各大学组织专家来华进行面试,时间暂定于2021年2月下旬之后(具体事宜另行通知)。最终录取结果待日方全球统一评审(预计在2021年5月)后确定。
3.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。
六、派出
行政及地方行政课程、法律课程录取人员预计于2021年10月派出,经管课程录取人员预计于2021年9月派出。具体以日方留学院校通知为准。
七、咨询方式
联系人:马力 联系电话:010-66093572
传 真:010-66093929 电子邮箱:ouyafei5@csc.edu.cn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(邮编:100044)
八、申请及选派流程
序号 |
时 间 |
步 骤 |
具 体 内 容 |
1 |
2020年11月前 |
申请准备 |
申请人按对外联系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。 |
2 |
12月1-7日 |
申请 |
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,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。 |
3 |
12月22日前 |
申请受理 |
各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、经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。 |
4 |
2021年2月 |
评审 |
申请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提交日方;日方留学院校组织专家评审。(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,注意邮件通知。) |
5 |
2021年6-7月 |
发放录取通知 |
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,再由其转发申请人。 |
6 |
8-9月 |
办理派出手续 |
1.仔细阅读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》(可从“国家留学网-出国留学-管理规定”下载),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(http://zwfw.cscse.edu.cn/)联系方式。 2. 签订并交验 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》、办理《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》等。 3.统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赴日签证及其他派出事项。奖学金资助由日方在录取人员赴日正式入学后按月发放。 4.自行联系日方接收院校确认赴日后有关事宜。 5.赴日机票由日方指定订票机构预定,航班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邮件通知。 |
7 |
9-10月初 |
派出 |
1.留学人员自抵达日本后10日内,按照所属中国驻日本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要求办理报到手续。 2.因本奖学金录取人员既属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,同时也是日本国费留学生,故需同时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日本政府(文部科学省)奖学金外国人留学生的有关规定。 详见以下网址: https://www.csc.edu.cn/attached/file/20190530/20190530143709_6124.pdf(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》 |